中共北京市海淀区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作者: 发布日期:2020-11-11 浏览: 267

来源:市委巡视办 | 时间:2020-11-11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4月11日至6月28日,市委第三巡视组对海淀区进行了全面巡视。2019年8月15日,市委巡视组向海淀区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海淀区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自觉把巡视整改工作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和举措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全力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是深刻检视反思,以最坚决的态度抓好整改落实。市委巡视海淀,是对海淀的“政治体检”,为海淀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加快实现地区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契机。市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指出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区委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带领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巡视反馈意见会后,区委第一时间召开常委会会议,成立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常委和副区长同志担任副组长的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细化任务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区委、区政府领导班子分别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区委常委会先后安排会议议题20余个,研究巡视整改整体安排和有关具体问题,并通过召开区巡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会和专题调度、现场调度等多种形式统筹推进整改,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是坚持以上率下,以最有力的措施强化责任担当。常委班子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走在前、作表率,带头落实整改任务,在各牵头单位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区委常委会研究制定《中共北京市委第三巡视组巡视海淀区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牵头区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改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区委书记于军同志认真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带头认领整改任务,组织相关单位对深化落实“两新两高”战略专题研究,破解创新发展深层次问题;深入青龙桥街道厢红旗地区等开展调研指导,到群众身边解决实际问题。20余次听取巡视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对有关整改工作直接部署、直接协调、直接推进。其他区领导也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认领问题、靠前指挥,通过专题部署会、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加强协调调度,有力有效推动职责范围和分管部门整改任务落实到位。在区领导的带动下,全区各相关单位迅速行动,不等不靠、主动作为,班子会专题研究整改措施,做好内部分工,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班子成员深入一线推进问题整改,按照时间节点对账销号。全区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了各项整改任务扎实推进。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以最务实的作风解决突出问题。将巡视整改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统筹安排,做到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注重从根子上找“病因”去“病灶”,着力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规范、建立一批长效机制。聚焦反馈意见,在全区深入开展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专项整治、借用公车专项整治,集中开展历史遗留小区未发证问题专项治理、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提升行动、治理城市隐患专项行动,真正让群众看到整改工作的成效。制定《海淀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40余项文件制度,进一步拓展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加强对巡视反馈问题的监督执纪,认真办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已立案4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人。通过巡视整改,也为全区的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圆满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服务保障任务,成功举办2019中关村论坛,创新活力持续激发,城市功能持续优化,民生福祉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有序开展,高质量发展成效不断显现。

  二、聚焦巡视反馈问题动真碰硬抓整改,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

  区委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从一个个具体问题抓起,从一个个突出问题改起,努力在整改落实上见真章、动真格、求实效。

  (一)在“落实城市功能定位、推进全国科创中心核心区建设有待加强”方面

  1.针对“‘两新两高’战略落地不扎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稳步推进“两新两高”战略细化落地。召开区委十二届十一次、十二次、十三次全会,聚焦中关村科学城功能定位,部署“两新两高”战略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加强统筹谋划,切实抓好加快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推进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七方面重点工作。挂牌成立中关村科学城党工委、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建立与中关村科学城核心功能高度匹配的新型管理机构。全面梳理和全方位评估园区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的岗位职责、工作现状、能力素质,优化配置新的内设机构人员,研究制定中关村科学城下属事业单位改革方案。成立中关村科学城专家咨询委员会,构建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科学决策机制。深入贯彻“四个聚焦”要求,发布《关于落实〈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的若干措施(试行)》《中关村科学城关于升级区域创新政策的框架方案》《中关村科学城加强底层技术创新布局计划(2020)》等一系列新政策、新方案、新举措。围绕探索中关村科学城管理体制机制、创新中关村创业会客厅服务模式、推进产业组织创新、知识产权领域改革、科技金融创新、军民融合海淀模式等方面,进一步深化科技创新重点和专项改革。

  二是深化“两新两高”战略理论研究。紧紧抓住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个重中之重,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全区各单位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毫不放松加强理论学习,深入开展互动式、研究式学习研讨交流。制定《“两新两高”战略学术研讨及研究工作方案》,组织召开“两新两高”战略研讨会。充分发挥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应用对策研究海淀基地平台作用,组织召开“贯彻落实‘两新两高’战略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研讨会”,形成研究论文成果32篇。

  三是持续加强学习培训。区委书记于军同志为全区领导干部讲授《不忘初心担使命,继往开来再出发,为区域创新和跨越式高质量发展接续奋斗》党课,进一步深刻阐明“两新两高”战略,统一干部思想,提高行动自觉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出台《海淀区贯彻落实<2018—2022年北京市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坚持精准培训、全员覆盖、从严管理,高质量教育培训干部,高水平服务“两新两高”战略落地。将深化落实“两新两高”战略纳入处、科级干部主体培训班次和专题安排,2019年举办培训班92期、培训9643人次。发挥区委党校基层分校主渠道作用,举办“两新两高”战略宣讲专题115场,培训党员12119人次。

  2.针对“争取先行先试政策力度不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努力破解科研成果转移转化难题。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组织优势,完成“1+4+1”政策第一轮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关于中关村科学城新时期再创业再出发提升创新能级的若干措施》,强化科技成果转化驱动力,突出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激励,努力探索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海淀模式”。前孵化中心落地原始创新项目12个,中科海淀创新综合体推进顺利。实施中关村科学城概念验证支持计划,持续推动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等高校院所基础研究成果面向应用领域转化、产业化。

  二是着力创新人才政策。发布海英人才政策升级版《中关村科学城促进人才创新创业发展支持办法》,优化区域人才品牌,推动人才结构优化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发布《海淀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海淀区办理北京工作居住证工作标准》,进一步吸引人才、服务人才。结合国际人才社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加大对海外人才特别是外籍人才的支持力度。深入各类创新主体开展调研,聚焦外籍人才工作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快研究制定国际人才公寓管理办法等外籍人才支持政策。

  3.针对“产业空间统筹利用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提升南部建成区的城市品质。大力推进控规编制,聚焦海淀存量空间资源,稳步建立多元数据信息库,控规单元指引形成阶段性成果。组织责任规划师和高校合伙人开展全域现状摸排工作,围绕重点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校核、补充和完善。实施高精尖产业用地新政,签订东升二期自持部分、学院路北端用地产业监管协议,新开建产业空间75.3万平方米。北大西门片区、中关村软件园N-5地块“腾笼换鸟”工作进展顺利,硅谷电脑城启动改造,预计新增产业空间4万平方米。七一棉织厂、百花鞋厂启动升级改造工程,预计新增产业空间8.5万平方米。

  二是加快中关村科学城北区城市规划设计和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建设翠湖6001小学等教育配套设施,翠湖南路、西埠头110KV变电站、永丰调蓄水厂等市政基础设施,西北旺A3地块商业配套项目等商业服务设施。

  三是抓好产业空间统筹和重点楼宇建设。上线运行区域楼宇经济发展监测分析平台,监测重点楼宇空间资源、经济效益、经营情况、产业发展等情况。加强对北部等重点区域楼宇空间的日常监测,为区域产业规划等起到支撑作用。建立重大项目评估机制,完善履约监管协议,科学供应产业用地用楼。建立完善产业园区空间资源日常动态报送机制和乡镇集体产业空间资源日常动态报送机制,进一步统筹利用好全区产业空间资源。搭建智慧化商务服务平台,引导带动高端专业要素集聚,推进公主坟、金源等商圈改造升级,甘家口大厦在全市率先实现传统商业转型升级,推动金融科技主题楼宇融汇国际大厦投用。优化政策支持力度,稳步进行2019年第二轮促进科技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

  四是继续大力开展“疏整促”专项工作。截至2019年11月底,区“疏整促”工作2019年度挂账任务提前超额完成,疏解一般制造业企业11家,整治提升市场3家,推动治理类街镇腾退空间用于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进一步挖潜、盘活老旧厂房、大院大所等低效用地。

  五是稳步推进“鲁迅文化园”项目。督促鲁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完成项目自持部分规划设计方案,加强批后监管力度。

  六是加快规划指标落图落地。区长专题会对调整优化中关村科学城北区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布局及投资模式进行专题研究,结合分区规划,进一步明确北部四镇集体建设用地建筑规模、空间布局、成本分摊、投资模式等。加快推进西北旺镇X2项目、苏家坨镇集体租赁住房等已开工项目建设进程,有序推动温泉镇创客小镇二期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进北京协同创新园、西北旺镇X5地块等项目前期手续办理。

  (二)在“‘疏整促’工作质量有待提升”方面

  4.针对“对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整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集中释放城市治理成效。开展无证无照、开墙打洞、占道经营等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防控反弹。补齐城市功能短板,截至2019年底,累计建成22个“社区商业e中心”。结合“12345”接诉即办,主动治理,未诉先办,对居民关注度高、反映强烈的问题,实地走访、细致解决,2019年全年“疏整促”工作居民总体满意度95%,位居全市前列。

  二是积极做好有关问题整改。远洋风景小区违法建设62处、面积1481.23平方米已全部拆除。保留西农公司灯光球场,维持公益用途,满足当地居民健身运动需求,由凤凰岭公园管理运营,苏家坨镇政府、区体育局加强监督管理。

  5.针对“生态林和城市绿地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完成生态林地违法建设拆除、整改工作。核减问题图斑421处、面积886.43亩,政策资金184.76万元。

  二是加强认建认养绿地管理。梳理全区签订的认建认养协议88份,涉及38个地块。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2个地块,整改围圈绿地面积268928平方米,拆除停车场面积12263平方米。

  6.针对“重点地区整治提升不够有力”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重点地区整治。细化道路铺装养护、环卫保洁作业、架空缆线入地、建筑立面治理、城市家具配置、绿化景观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措施,重点加强停车难等群众关心关注问题的治理。完成中关村论坛、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环境整治提升。开通清华绿道一期。

  二是大力推进浅山区违法建设排查。研究制定方案,组织整治专班,成立调查工作组,开展全面摸排,目前已补录信息37处。

  三是做好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对6处非区属不可移动文物加强巡视检查,督促文物产权(使用)人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对7处区属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分阶段推进,完成袁进南夫妇墓修缮和环境治理,开展隐修庵、慈恩寺文物修缮,制定大有庄极乐寺、鲁班庙、香山八旗印房保养防护计划,对六郎庄茶棚临时保护。

  四是建立农地管理长效机制,加强部门间沟通协作和日常巡查监管,确保农地农用。对相关项目立案调查,并下发行政处罚告知书。

  (三)在“民生保障和城市治理与群众期待有差距”方面

  7.针对“养老服务设施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养老照料中心、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西北旺镇、曙光街道和花园路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完成备案、投入运营,增加床位350张,燕园街道承泽园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29家驿站完成备案。制定《海淀区2020年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工作方案》,继续推进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

  二是持续推进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制定《海淀区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实施方案(试行)》,在全区各街镇全面推开建设家庭养老照护床位。

  三是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移交。完成苏家坨同泽园配建养老设施项目委托运营和田村砂石厂养老配套项目现场验收,推进清河学府树家园、八家回迁安置房配套养老设施项目接收。

  四是鼓励社会力量利用自有设施及现有闲置设施改建为养老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存量养老机构扩建。

  8.针对“住房保障管理薄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公租房、安置房分配管理。坚持“以区为主、精准分配”的要求,统筹解决区内各类人才住房问题,精准对接企业人才公租房需求,加大配租力度,促进企业发展。强化民生意识,严格计划管理、严把安置程序,紧密结合安置房源实际情况,提高分配效率,切实把安置房分配工作落实好,提高群众幸福感、满足感、安全感。

  二是加快推进安置房房产证办理。研究制定《海淀区历史遗留小区未发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专班,建立周报、月调度工作机制。初步完成全区未发证小区的摸排工作,开设办证核税绿色通道,增加审核人员,加快办理速度。目前已为交大东路66号院、马连洼梅园、宝盛里等13个小区6000余户打通办证通道。

  三是完善登记制度。研究制定《关于海淀区切实解决历史遗留登记问题的工作方案》,将登记列为安置房综合验收项目之一,从源头减少遗留小区的产生,推进企业征信平台建立,实现政府多部门间信息共享,健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房地产领域联合惩戒机制。

  9.针对“物业管理问题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梳理老旧小区、弃管小区。加快推进《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提升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地,按照党建引领物业管理的工作要求,由街镇统筹协调、社区具体实施,部门政策保障,积极发挥业委会和自管会作用,推广基础保障、引导共商、合伙治理三种社区化管理模式,提升老旧小区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物业行业监管。研究制定《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提升行动方案》,整合街镇、社区、物业三级力量,全力开展物业服务管理专项提升行动,出动检查16906人次,检查项目1533个。

  三是推进停车设施资源挖潜和居住停车道路改革。研究制定《海淀区居住停车收费道路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采取属地街镇组织自治管理和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挖潜停车位4312个。完成12条道路、1622个停车位“收支两条线”管理,用于居民优惠停车。

  四是研究人防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平战结合”和“以用促管”,保障人防工程战备效能,发挥公益便民作用。解决西三旗宝盛里小区地下人防工程积水问题,排查设备层和室外上下水管,更换漏水自来水管线,做好临时接电照明,加强巡查监控管理。

  五是深化“吹哨报到”和“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建立区领导、街镇和委办局“一把手”带头回访市民诉求办理情况机制,与群众“零距离”沟通交流,形成良性互动。开展小区环境治理、暴露垃圾类问题专项督查。

  10.针对“垃圾处置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按照《海淀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布局方案》,推动大工村、六里屯村等地区生活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垃圾处理能力。目前已建成大工村园区再生能源发电厂、餐厨厨余垃圾处理厂,建筑垃圾处理厂完成主体工程。继续开展垃圾分流,弥补处理缺口。

  二是构建“两横十纵”垃圾分类组织体系。突出党建引领,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按居住区和非居住区进行横向划分,纵向建立10个专项工作组,以条块结合方式平稳有效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实现社区治理与垃圾分类工作相互促进。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分类成效。突出“设桶、看桶、运桶”等关键环节,设桶方面,因地制宜配置基本组合点位,分类驿站等交投设施,满足群众分类需求。看桶方面,全面动员党员、楼门长、志愿者等参与分类值守,有效提升分类效果。目前辖区内小区均能按垃圾分类标准将厨余垃圾进行分拣。运桶环节,实现全区所有小区“打卡式”收运。截至目前,全区厨余垃圾分出量基本稳定在平均340吨,厨余垃圾分出率在14%以上。

  四是强化行业管理,落实主体责任。以“管行业管分类”为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党政机关、教育、卫生等部门积极落实分类责任,房管部门加大物业督促指导力度,各行业广泛动员。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各类场所分类工作的开展。

  五是做好垃圾减量,提升垃圾治理水平。全面加强《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关于减量措施的执行力度,加大对一次性用品的管控力度,禁止使用“一次性”杯具等。大力推进可回收物体系建设,扩大大件垃圾分类体系覆盖范围。积极开展厨余垃圾就地处置项目研究。积极落实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体系建设,目前已开展低值回收补贴试点。

  六是提高垃圾治理精细化管理能力。按照“一网一库四平台”的体系架构,加快推进垃圾排放登记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系统建设,并将其纳入“城市大脑”,努力实现全品类、全行业、全过程监管。

  11.针对“城乡结合部管理薄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环境秩序执法检查。制定《城乡结合部地区环境秩序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开展城乡结合部地区暴露垃圾、堆物堆料专项整治活动,城乡结合部地区清理暴露垃圾17041.1吨,清理堆物堆料7281.9吨,配置垃圾桶18811个,取消地撮站、垃圾池325处。截至目前,共计出动执法力量6000余人次。督促、规范城乡结合部地区单位和商户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共立案查处暴露垃圾、堆物堆料违法行为255起,罚款12.3万元。将社区(村)作为被检查单元,每月对全区29个街镇辖区开展滚动式检查。梳理暴露垃圾和堆物堆料问题的高发区域,按月下发重点点位,按旬开展巡查。

  二是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印发《海淀区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020年)》,2019年度城市安全隐患治理三年行动信息系统挂账隐患已全部整改销账,全区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等专项行动,着力排查隐患,化解风险,净化全区消防安全环境。对平房社区特别是发生“4.1”火灾的水磨社区持续整改,认真落实街道处级领导包片、科室包社区、社区居干包户责任制,系统排查、建立台账,不定期突击检查,全面防范安全隐患再滋生、再抬头。

  (四)在“党员教育管理问题突出,对党员思想动态掌握不全面”方面

  12.针对“预备党员教育管理有欠缺”问题整改情况

  区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制定出台《海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人分级备案制度,细化责任清单,压实各方责任,为责任倒查提供依据。建立发展党员工作人员备案管理制度,确保队伍稳定性。进一步加强“两新”组织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建立完善日常考核机制,将指导督促所联系党组织开展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列入考核内容。建立发展党员区级联审制度,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研究制定《预备党员告知书》,明确预备党员义务和转正程序,提升党员意识。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党支部切实履行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的职责。对发展党员工作定期进行调度,及时提醒督促各单位做好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工作。针对某镇发展党员政审不到位问题,已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3.针对“社区、非公企业党组织对社会化管理人员、非公企业党员缺乏有效约束机制”问题整改情况

  将“党员管理存在宽松软现象”纳入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系统梳理近年来海淀区党员教育管理有关工作,摸清情况、查明症结、推动整改。研究制定《海淀区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若干措施》,分领域对全区基层党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严格规范党籍管理,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隶属,集中组织学习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有关政策,认真排查党组织关系转接不顺畅、不及时问题,立行立改。建立专人专岗制度,对系统党(工)委和街镇从事党员教育管理人员进行备案,保持工作人员稳定性。

  (五)在“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方面

  14.针对“部分党组织工作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将“连续三年未发展党员村”纳入“海淀区重点整治提升村”,建立“3+1”指导督促机制,完善工作台账,结合实际制定“一村一策”工作方案,按计划完成整治提升。加强提醒预警,有效减少和防止新生党员发展“白点村”。针对支部换届选举出现程序不规范等问题,组织各单位深入开展自查,督促指导存在问题党组织严格按照程序重新进行选举,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建立机制。成立海淀区党支部书记学院,举办基层党支部书记轮训班,持续提升基层干部党务实操能力。研究制定海淀区村和社区“两委”成员队伍建设五年规划,建立村和社区“两委”干部资格联审机制和党组织书记备案制度,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党费每月固定缴纳日,建立海淀区党费缴纳情况公示机制,每月进行通报。对党费管理人员进行分级备案管理,研究起草《关于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通知》,加强指导检查。

  15.针对“二级单位民主生活会不严肃”问题整改情况

  组织全区各系统、各单位对近5年来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个人发言提纲开展自查,将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列入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导内容。进一步完善处级单位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职责和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登记备案,为责任倒查提供依据。将民主生活会开展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和区委巡察重点,纳入2019年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检查考核内容,重点关注和解决互相批评辣味不足、老好人思想等以形式主义对待民主生活会的问题。

  (六)在“非公党建抓而不实”方面

  16.针对“非公党建抓而不实”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实际定期召开区“两新”党建工作联席会,加大对非公有制企业、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研究频次和力度。召开海淀区非公科技企业党建大会,发布《关于海淀区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实质作用的意见》《关于海淀区非公科技企业党建改革的若干措施》等文件。

  二是制定全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26项重点任务及分工,深入推进党群服务中心体系建设,开展第三方抽样摸排工作,优化升级海淀区“两个覆盖”数据管理平台,切实做到企业清、党员清、工作清。

  三是加强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区委“两新”组织党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指导意见,采取岗位调整、有序清退等方式,对不符合条件的党建指导员全部调整。梳理统计全区“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选聘情况,明确各系统、街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人员编制数和在岗数。组织海淀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

  四是对委托社会企业起草非公党建文件和领导讲话稿等相关问题全面排查,督促相关单位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

  (七)在“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方面

  17.针对“队伍建设缺乏系统规划”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及北京市贯彻措施,加强综合分析研判,围绕落实“两新两高”发展战略需要选班子配干部,突出选优配强正职,着力提升班子整体功能。加强源头建设,研究制定《海淀区贯彻落实〈北京市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若干措施》,实施公务员队伍“八六三计划”,扎实做好公务员招录和选调生工作,夯实干部队伍建设的“根基”。制定《海淀区关于加快优秀年轻干部成长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年轻干部育选管用全链条机制。开展年轻干部调研,着眼区、镇班子换届,发现储备一批优秀年轻干部。选调优秀年轻干部到抗疫一线、东西部扶贫一线实践锻炼,促进干部成长。加大引进紧缺干部人才力度,拓宽干部来源,不断改善队伍结构。加大干部专业培训力度,开设科技创新国际化人才班、文化科技融合班等专题培训班,提升干部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

  18.针对“执行干部交流等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

  梳理全区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干部名单,统筹做好交流调整。其中,根据《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离最高任职年龄不满五年的可不交流”,9名干部可不予交流;2名干部已退休;其他干部均已交流调整。做好超配干部整改消化,结合全区事业单位领导职数规范管理工作,优化事业单位领导职数配备,统筹解决超配问题,目前涉及单位均已完成整改消化。

  (八)在“落实主体责任有缺失”方面

  19.针对“巡察工作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区委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每轮巡察撤出驻地后一个月内召开区委常委会、区委书记专题会、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情况汇报的机制,目前已审议区委第七轮、第八轮专项巡察相关议题。研究制定《关于规范巡察准备工作的规定》《巡察报告底稿管理办法》等12项制度,积极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效果显著的巡察制度体系。加强巡察队伍建设,结合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情况,综合考虑岗位要求、工作需要和干部个人特点,配备区委巡察办干部,每轮巡察前开展巡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二是加大巡察整改督办力度。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和全面从严治党(党建)检查考核内容,区纪委区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动态跟进监督检查。督促巡察整改不到位的24家单位报送未整改问题台账和整改工作方案,目前14家单位完成整改,其余单位有序推进。督促指导6家单位全部按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再梳理再研究再推动。对相关单位的干部进行调整交流,加强工作指导,增强领导班子整体合力。建立“三重一大”执行不严和人员混岗混编问题台账,督促11家被巡察单位做好整改,目前9家单位已完成整改。

  20.针对“审计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抓好整改落实。针对区属某公司董事长2017年1月退休仍未出具审计报告的情况,立行立改,已于2019年9月5日出具正式审计报告;针对2016年以来应纳入离任审计范围的78人中8人未审的情况,从制度机制层面规范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工作,制定出台《海淀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规划(2020-2024年)》,细化领导干部对象分类,实行两类审计对象管理,采取“任期必审、任中为主”的审计路径,将年度经济责任审计计划与五年规划有机衔接,除2人干部管理权限不在海淀区外,其余6人将结合领导干部年龄、任职时间、调任等综合情况,优先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在2022年底前全部完成审计;针对以预算、专项审计代替离任审计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经济责任审计全部单独立项,严格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实现五年全覆盖。

  二是加大审计项目监管力度。制定《关于加强海淀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成本管控的若干规定(试行)》,建立项目建设单位决算工作完成情况与新建项目立项审批挂钩管理机制,严格进度管理,提高结决算效率。修订完善审计机关内部《项目管理办法》《审计项目进度管理办法》,提高审计时效性。

  三是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将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归入干部个人档案,作为分析研判班子的重要参考。将区属行政事业单位负责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绩效考核纳入2020年《海淀区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四是加大培训力度。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财务人员和参审机构专题培训2期、230人次,提升业务素质和综合管理水平。

  21.针对“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力量配备薄弱”问题整改情况

  认真学习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推进市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精神,梳理区属企业纪委书记配备情况,研究制定《关于推进区管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明确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力量配备规范,并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九)在“监督责任履行不充分”方面

  22.针对“监督执纪有缺失”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问题线索处置效率。进一步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督办力度,针对相关信访举报,同步、逐一加快开展核查,缩短处置周期。立案审查5人,给予党纪处分3人,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书面检查5人。

  二是规范处分执行程序。严格按照相关党纪政务处分执行工作规定,认真排查受处分人员的执行情况,杜绝处分决定“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开展年度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大检查,进一步梳理总结,不断规范执行程序。

  三是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和自办案件工作指导。通过集中培训、以岗代训,组织参加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综合业务培训班,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街镇纪(工)委负责人工作会议等方式,提高基层办理信访举报和案件工作的能力水平。严格证据形式和内容审核,提升办理案件的质量。

  四是强化信访责任制落实。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首办责任制、领导接访等制度,依法、及时、就地受理和办理信访举报。

  23.针对“一些领域廉洁风险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在大院街道、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强化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督促梳理自查,清理各镇往来款沉淀资金,将3年以上的财政结余资金上缴财政;对2019年街镇部门预算中安排的基本支出和业务性专项结余资金,在2019年底统一收回财政统筹。

  二是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所属企业脱钩改革。分系统梳理脱钩企业进展情况,推动制定具体方案,按照“事企分开,一企一策”的原则,开展资产清理、评估工作。制定《海淀区国资委关于接收第二批事业单位改革中相关剥离企业的工作方案》,完成市政服务集团组建工作。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承担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区属国企对2017年以来项目合同问题开展自查。将执行财政财务法律法规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贯彻和实施情况纳入财政检查重点,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并对33家区属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监督检查,督促整改到位。

  四是开展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等培训,进一步规范基建财务管理,强化政府采购制度执行,交流解答有关问题,讲解现行有关政策,提高工作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十)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禁而未绝”方面

  24.针对“形式主义依然突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全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的任务之一,切实减轻基层负担。针对干部反映的会议多、讲话长等问题,加强会议统筹及前置审核,凡以文件已部署工作的不再召开会议,凡能以文件形式签批的事项不再提请会议研究,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能同步进行任务部署的一般不再召开全区性会议,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或部门间能够协商解决的事项,不再提请区级会议研究。严控会议规模和时间,开展专题分析,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上会程序和文件规范,压缩候会时间,切实提高会议效率。尽可能减少基层单位候会、陪会。多采取视频会议形式组织会议,让参会单位少跑路。

  二是针对反馈问题加强餐厨垃圾管理。加大源头强制分类,对餐饮企业、机关食堂等开展餐厨垃圾规范管理集中执法检查,提高分类质量。进一步做好餐厨垃圾收费管理,加大餐厨垃圾控水力度,促进源头减量。在源头减量的基础上,区环卫中心与3200余家餐饮单位签订收运合同,同时引导有资质和能力的社会收运力量进入收运体系,扩大餐厨垃圾收运覆盖范围。加强餐厨垃圾台帐管理,实现餐厨垃圾排放相关主体管理全覆盖,为餐厨垃圾执法、收运单位核查、第三方检查提供信息支持。

  25.针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整改不及时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加强办公用房管理,由归口管理部门牵头,建立全区党政机关及下属二级单位办公用房台账,并动态更新。组织全区各单位开展自查,由相关纪检监察组织开展全过程监督,确保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不反弹。

  26.针对“公务用车监管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开展全区公车使用专项检查,重点核查党政机关换用、占用、借用下属企业车辆情况,督促某镇政府及时归还下属农工商总公司车辆,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使用,坚决杜绝违规借用车辆问题再次发生。组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专项学习,强化规范用车行为,增强安全用车意识。发挥区车管平台定位监管作用,继续做好对公务用车日常使用和节假日用车的监管。将公车管理使用情况作为纪检监察组织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27.针对“一些基层单位存在‘顺道游’”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快速核实问题线索。对某街道借机旅游情况,在2019年7月31日进行初步核实后,经进一步核实,查明未发生公款旅游行为,对问题线索作了结处理,同时,向街道主要负责同志提出纪律提醒;对存在问题的某农工商公司,查清5名责任人违纪事实,均给予党纪处分。

  二是在全区开展借学习考察调研之名变相公款旅游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全区各单位对2013年以来组织外出学习考察调研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复查和重点抽查。

  三是开展“两节”期间“四风”监督检查,畅通举报渠道,贯通运用派驻监督、巡察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综合运用大数据平台、“北斗”卫星定位系统等新技术手段、“四不两直”、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借道旅游等“四风”新动向冒头就打。

  28.针对“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使用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督促认真做好自查,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到人,进一步严格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使用范围,严禁再出现使用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组织游览景区等情况。同时,举一反三,组织各街镇对2018年以来基层党组织使用服务群众经费外出参观情况进行自查。督促指导各街镇加强对社区、村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项目审查,严格规范社区、村党组织外出参观经费项目,严格控制红色主题党日活动等活动项目的参观地点和活动路线,严禁红色纪念地与景点配套游览,严禁到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党建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党建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整改;违纪违规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

  (十一)在“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

  29.针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上庄再生水厂已投入试运行、出水水质稳定,已完成环保验收。

  二是完成稻香湖再生水厂清淤工作,改造雨污合流处,减轻污水外溢情况。稻香湖再生水厂二期扩建工程进入可研方案评审阶段。

  三是完成六里屯垃圾填埋场近五年地下水水质情况的数据分析和填埋场渗滤液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状况评估工作,持续进行地下水水质监测及数据分析,编制风险防控方案,提升改造既有渗滤液处理设施项目正常运行,出水水质符合市地标要求,清水井整治项目正式运行。

  四是制定《海淀区中关村科学城北区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建立农村污水直排治理工作台帐。以北部四镇为实施主体,开展污水直排治理,正在抓紧完成方案设计。

  (十二)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不深入”方面

  30.针对“思想重视程度不高”问题整改情况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认识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纳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内容,及时传达上级精神,分析研判有关工作。重新制定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方案,成立由区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公检法“三长”担任副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重新制定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纳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各街镇班子会固定议程,并定期专题研究相关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严肃追责。

  31.针对“协调机制不顺畅,成员单位工作合力不足”问题整改情况

  定期召开区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各牵头成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难题,协调各单位工作衔接,加强沟通和联络,形成工作合力。

  32.针对“成果不明显”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推进《海淀区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在查办党员和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协作配合工作规则》《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等制度落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

  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深挖了一批可能涉及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案件线索,整体线索办结率稳步提升。

  三是持续开展“黑中介”线索摸排。召开全区房地产经纪行业管理工作培训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四是成立专案组集中力量对中关村市场强迫交易案件等背后的违纪问题“打网破伞”,落实“一案三查”。

  33.针对“有关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黑中介整治职责模糊问题,会商房屋中介管理问题,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关于依法打击房屋租赁中介市场“涉黑涉恶”行为的工作方案》。

  二是针对中关村电子市场治理问题,积极开展百日整治,开展联合整治8次,联合执法91次,累计对无照经营、擅设分支行为立案9件,对异地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责令改正183户。清退非法经营主体201户。

  三是针对宣传发动不足问题,不断创新扫黑除恶宣传形式,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媒体平台进行立体宣传,扩大宣传影响力。及时发布典型案例,与市政法委官方微信“北京政法”、市高院官方微信“京法网事”联动,图文并茂展现审判现场。开设“扫黑除恶tips”有声宣传专栏,在自媒体平台持续发布百余条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公安海淀分局依托“海淀公安”新媒体矩阵开展网上宣传,社区警务团队入户宣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和典型案例。区检察院拍摄的扫黑除恶主题微电影,获2019年6月“全国新媒体月度优秀作品奖”。加大社会面宣传力度,充分利用700多块社区电子屏高频次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口号,并悬挂横幅标语7000余条。

  四是针对专业培训不力问题,定期邀请法学专家、市扫黑办相关领导开展培训,科学制定培训工作计划,优化培训工作内容,加大培训工作频次。组织案件线索培训会,对上一阶段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梳理,规范挖掘、梳理、报送线索工作,优化转递流程。针对有的单位、街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经验不足,工作开展不深入的问题,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内容,黑恶势力的表现形式,线索摸排、甄别、报送,丰富宣传工作形式和内容等方面开展重点培训。

  三、持续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区委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绝不能在思想上有丝毫放松、在行动上有任何懈怠。我们将坚持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继续着力解决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区域创新和跨越式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推动海淀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持续抓好后续整改落实。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对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的整改一个不落、见底清零。持续抓好“当下改”和“长久立”,扎牢制度笼子,健全长效机制。对集中整改阶段已经建立完善的各项制度机制,坚决抓好落实,确保见到实效。对于长期整改的工作,注重做好全局性、根本性的制度机制完善,彻底堵塞滋生问题的漏洞。切实加大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偏差,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全面对标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努力解决管党治党中的各类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强化一体推进,把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专题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和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与领导干部考核、绩效考核有机结合,实现检查考核与巡视整改深度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继续对账跟进,督促相关责任单位严格按照计划推进落实,每半年报告未整改到位问题的进展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及时约谈,严肃问责。

  三是强化成果转化,持续推动跨越式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强化对巡视整改成果的运用,聚力破解一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全局性和普遍性难题。继续深化落实“两新两高”战略,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全力以赴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加快中关村科学城建设,主动发挥地方党委政府组织优势,狠抓中关村科学城规划和重大项目落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七有”要求和“五性”需求,不断完善“吹哨报到”和“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交出一份让市委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整改答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2510556;邮政信箱:北京市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中共海淀区委办公室(区委主体办);邮政编码:100089;电子邮箱:hdqwztb@mail.bjhd.gov.cn。